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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马小杰
近日,为加强全市各级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管理,进一步规范担保管理,促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、降低融资成本,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,潍坊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、文件,结合潍坊市实际出台了《关于规范管理全市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》。
意见明确划出国有企业融资的5条红线,坚决避免新增隐性债务,降低融资风险;对国有企业的担保对象、担保额度作出明确限制;严控资金出借范围,进一步规范出借行为。意见首次通过正式文件形式规定,国有企业按季度向本级国资监管机构报送融资行为和融资担保情况;对企业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债务本息的,提前3个月以上报告国资监管机构。